布料机车间纪律管理规定
布料机车间纪律管理规定
为确保布料机生产秩序,保障生产车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积极参与做到不等不靠)。
第二条 :请假必须提前报批,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第三条 :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整齐,穿拖鞋赤露上身者不得进入车间从事生产。
第四条 :现场各区域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生产安排合理有序各负其责。
第五条 :车间内不得晾晒衣物,被褥等。
第六条 :现场人员必须专心作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零食、看小说、看报纸、聊天、听音乐、不准玩手机,不得嬉笑打闹。
第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出现消极怠工影响生产产量,导致生产效率降低等现象。
第八条 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外出,应报告班组长或主管,做好工作衔接,方可离岗。
第九条 :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拒绝上级主管或工作分配等现象。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车间内。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严加惩处,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十三条 :员工之间应团结互敬,严禁出现在厂内及生产现厂内大吵大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拉帮结伙、诋毁公司形象、煽动不良风气等现象,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成品、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等一系列的违章操作、野蛮操作。
第十六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后更改。
第十七条 :员工责任区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摆放在定位线内,实行定置管理,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与下脚料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加强设备现场管理,各岗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在下班前打扫本岗位的卫生方可下班,对设备、工具进行清洁保养、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 :所有员工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九条 :酗酒、赌博、涉黄、涉毒、以上四项严格管控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作业时间严禁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将与本企业无关人员带入车间及宿舍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方可。
第二十条 : 爱护公共财物对生产用设备工具定期保养或简单维修保证设备工具在下次投入生产时能够正常运转使用。对带出厂外现场施工的工具设备需认真保管防止遗失或者损坏、现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收回缴入仓库。
第二十一条:所有员工实行奖惩制度、以企业绩效加班组绩效加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考量计算年度奖金。(中途被辞退员工或者自行离职员工不属此例)。员工绩效综合能力采取亮化分数制度每人每年满分为10分。分数扣减有生产厂长与车间主任提出并报办公室批准后执行。